☆ 學生游泳安全注意事項及防溺宣導

學生游泳安全注意事項及防溺宣導:
從事水域活動應選擇地點合法且有救生設備與救生員之安全水域,並注意自身安全,不逞強,也不要做危險動作。


防溺10招
1、戲水地點需合法,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
2、避免做出危險行為,不要跳水
3、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,戲水游泳格外小心
4、不要落單,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
5、下水前先暖身,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
6、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
7、身體疲累狀況不佳,不要戲水游泳
8、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,小心失溫
9、注意氣象報告,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
10、加強游泳漂浮技巧,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

救溺5步
叫 大聲呼救
叫 呼叫 119、 118、 110、 112
伸 利用延伸物,讓對方抓住(竹竿、樹枝等)
拋 拋送漂浮物給對方(球、繩、瓶等)
划 利用大型浮具划到對方(船、救生圈、浮木、救生浮標等)


☆相關防溺資訊可至臺中市政府防溺宣導網(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tc.edu.tw/water-safety/)及教育部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(https://www.sports.url.tw/)查詢。
☆防溺緊急聯絡電話(救災防護報案專線:119、海巡服務專線:118 、報案專線:110、行動電話急難救助專線:112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