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至112年「闔家安康-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」,經公開徵選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(以下簡稱中國人壽)獲選承作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
發文字號:總處給字第11000112052號
速別:普通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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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如主旨 (110E000139_1_191407480970001.pdf、
110E000139_2_191407480970001.pdf)
主旨:110年至112年「闔家安康-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」(以下
簡稱本保險),經公開徵選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(以下簡稱中國人壽)獲選承作,檢送本保險辦理說明資
料、方案內容及加入表各1份,請查照轉知所屬機關(構)
同仁參考運用。
說明:
一、查原108年至110年「闔家安康-全國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
險」由中國人壽依約承作至本(110)年3月31日止,為使公
教員工於發生非屬意外之其他事故及疾病亦可獲得相關保
障,爰修正保險名稱為「闔家安康-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
險」,並規劃「意外險給付方案」與「壽險、意外險及住
院醫療給付方案」等2種方案提供公教同仁參考運用。又經
本總處就本保險承作保險公司辦理公開徵選,由中國人壽
獲選賡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,辦理期間自本年4月1日0時
起至112年3月31日24時止,為期2年。
二、本保險相關規定請參閱旨揭說明資料,並請逕至本總處全
球資訊網(http://www.dgpa.gov.tw)最新消息、給與福
利處「福利文康」區下載運用。另投保作業請逕洽中國人
壽辦理,查詢網址:https://www.chinalife.com.tw/wps
/portal/chinalife/insurer-service/group-insurerservice/
FamilyHealth;洽詢電話:0800-098-889。
三、相關注意事項:
(一)本保險係徵選合法登記並有意願提供優惠內容之保險公
司,轉介予公教員工,相關保險給付資金由承作保險公
司自行籌措,被保險人保險費由投保人全額負擔,本總
處不負貼補之責。
(二)如因本保險發生任何糾紛,由承作保險公司及投保人依
民法、保險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解決,本總處不涉入處
理。
(三)本保險係由中國人壽自負風險管理責任,依被保險人各
項條件進行評估,爰該公司就本保險具有最終准駁核保
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