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新生校服、運動服(含書包)招商販售
為能協助115學年度新生家長解決校服購買相關問題,採用審查後推薦方式辦理。
一、公告本校校服及運動服(含書包)樣式、布料規格、注意事項等資訊於本校網頁。
二、公告招商須知,限期於115年3月13日下午5時前送達基本資料、企畫書6本及樣衣(限定尺寸)到校。
三、本校成立校內審查小組,進行校內審查(廠商不用到場說明,惟需註明使用材質之詳實資料)後,審查後10日內公布合格名單及推薦結果於本校網頁,並於新生資格審查時發放相關說明。
四、經審查合格廠商在供應校服販賣服務過程,如果發生樣式、布料、價格等項不合本校規格,或廠商未能全一式供應,又或不同意校方協請增量生產部分品項,得經審查會議以表決方式通過撤銷推薦資格,並公告家長周知。本校也將於校服購買需知中提醒家長:「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凡不滿意校服品質及樣式者可向購買廠商退換貨,不受七日內限制。遇違反消費者權益事件時,可請消基會協助爭取權益」。
五、為保障學生穿的安全,請送件廠商送"樣衣成品"檢驗並要求該檢驗單位貼布樣之檢驗報告,檢驗單位為SGS(臺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)或TTRI(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)或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,報告有效期為公告之日前15天至送件截止日當天止,材料檢驗項目為「游離甲醛」,檢驗結果應符合之各項檢測標準(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文)。
六、廠商所送樣衣本校得自行進行抽驗,樣衣歸還如不完整,廠商不得要求本校付費,檢驗費用由本校自行負擔。
七、所有服裝應車逢有完整之標示,含公司名稱、統一編號、地址、服務電話、產地別、成分規格及洗滌標示等。
八、送件廠商應詳實列送販售地點(包括店名、地址、電話等資料),列為日後提供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後市場查驗之依據。
九、審查合格廠商需配合本(115)年4月19日早上8:30至現場販售及尺寸更換事宜。
十、企畫書內容:
(一)公司簡介。
(二)價格合理性。
(三)品質管控。
(四)售後服務。
(五)其他服務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