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回收學園」110年臺中市資源回收推廣學生服務
學習計畫
壹、依據:教育部服務學習推動方案。
貳、目的
為提供學生服務學習機會,培養學生熱心參與環保事務之意願,以服務行動回饋社會,推動資源回收及宣導循環再生工作,加強全民環保知識,培養環境行動力與態度。
參、參與資格
凡就讀本市國小五年級至大專院校學生,且具服務熱忱、志願參與各項資源回收、環境教育宣導及推廣活動,均可報名參加。國小學生須由家長陪同參加。
肆、計畫期間
公告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
伍、服務地點
清淨園區(綠行動生活館)
地址:臺中市北屯區中平路987號(粉紅色建築物)
寶之林(二手物品展售中心)
地址:臺中市北屯區和順路439號
詳見附件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