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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屆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初賽實施計畫

一、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第13屆原住民族語言戲劇競賽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 旨案初賽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:
(一) 初賽辦理時間與地點:
1、 時間:112年10月15日(星期日)。
2、 地點︰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體育館(地址:台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31號)。
(二) 競賽組別、參加對象及人數:
1、 家庭組:
(1) 以「家庭」為單位組隊,並以同戶籍內之成員為原則。
(2) 每隊以3~6人為限,須至少跨2代(含)以上,且第2代或第3代以上至少要有1名18歲以下參賽者;如需燈光、音響、放映字幕、道具搬運、樂器演奏等技術人員,至多以3人為限。
2、 幼兒園組:
(1) 以單一幼兒園所組隊為原則,都會區單一幼兒園所無法組隊者可跨園所組隊。每隊以8~12人為限,單一幼兒園所組隊者演員應為該園所之幼兒,跨園所組隊者演員應為各園所之幼兒,若家長參與演出至多以2~4人為限;如需燈光、音響、放映字幕、道具搬運、樂器演奏等技術人員,至多以5人為限。
3、 學生組:
(1) 以單一學校組隊為原則,都會區單一學校無法組隊者可跨校組隊。
(2) 每隊以13~20人為限,單一學校組隊者演員應為該校之在學學生,跨校組隊者演員應為各校之在學學生;如需燈光、音響、放映字幕、道具搬運、樂器演奏等技術人員,至多以5人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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