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部第九屆公共藝術獎
一、 依據文化部113年6月18日文藝字第11330159842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案新增行政類「管理維護獎」,凡於107年12月31日完成公共藝術備查,且積極維護作品、表現優異者,歡迎逕至報名系統報名。
三、 如有任何疑問,請洽執行單位開物整合設計股份有限公司聯絡窗口02-2545-4366分機302柯小姐或分機503陳小姐。
二、 旨案新增行政類「管理維護獎」,凡於107年12月31日完成公共藝術備查,且積極維護作品、表現優異者,歡迎逕至報名系統報名。
三、 如有任何疑問,請洽執行單位開物整合設計股份有限公司聯絡窗口02-2545-4366分機302柯小姐或分機503陳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