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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新竹市虎林國民中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編列教師兼 自造中心組長之介聘他縣(市)服務注意事項修正說明,請 轉知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,

主旨:有關新竹市虎林國民中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編列教師兼
自造中心組長之介聘他縣(市)服務注意事項修正說明,請
轉知申請介聘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4月15日府教學字第1100064087號函
辦理。
二、茲因有縣市反映教師證部分疑義,爰該校再作修正如下:
因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扮演縣市生活科技教學領頭羊角
色,已完成合於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專長新式教
師證換證者更佳。
三、該員額除授課生活科技課程,另須兼任自造教育及科技中
心組長,執行中心運作所有事項及課程設計與推廣。
四、該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,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任務
中止,該員額在該校即有超額情形,請轉知有意申請介聘
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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