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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高科技或稀少性工作類科標準」第6條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1年11月23日修正發布

主旨: 「高科技或稀少性工作類科標準」第6條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1年11月23日修正發布,檢附發布令、修正條文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111年11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130298462號函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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